凡是承认债务的 都不应走法律程序 否则就是两败俱伤

通过法律程序讨债的,只有两种情况是管用的。一种是本身债务不多,债务人又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对于这种人,又不好好的给你还钱,有时还和你藏猫猫。你起诉到法院,再到执行

德国德尔森原浆啤酒
德国德尔森原浆啤酒
  通过法律程序讨债的,只有两种情况是管用的。一种是本身债务不多,债务人又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对于这种人,又不好好的给你还钱,有时还和你藏猫猫。你起诉到法院,再到执行庭查封工资账号,通过一年半载就扣划回来了。另一种就是名下有财产,也不积极还钱。这种人起诉到法院,通过法院拍卖也能收回债务。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只要是本人承认债务的,又积极配合,起诉到法院对谁都是不利的,可以说是两败俱伤的事情。
  其实,对于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又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你花钱起诉到法院,也只能起到一个防止诉讼失效的问题,其他目的都达不到。法院对这种人最多也就是司法拘留,没有其他办法。拘留完了就没事了,使债务人更加憎恨债权人,即便他将来有钱也不会给你还钱的。这就是一般人的思维方式。过一段时间法院就会中止执行的。
凡是承认债务的 都不应走法律程序 否则就是两败俱伤
  我认为,只要是债务人承认债务,哪怕一年给你还上几千,几万,都比起诉到法院强的多。起码债务在慢慢下,债务人也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他会积极的想办法赚钱。你从来不逼迫他,他也心存感激,一旦有任何一点可能,他都会积极给你履行债务的。
  再说你把他逼得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生存都成了问题,哪有精力去赚钱,有的就破罐子破摔了,从此一蹶不振,你又能把他怎么样。
  让债务人进入黑名单,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不利于债务的解决,不是一个聪明人干的事。
  聪明一点的债权人,应该积极给债务人想办法,找出路,培养他赚钱的能力,这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不知道你们同意我的观点吗?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