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讯网:近日,北部五乡镇木果镇木果居委会十组村民谢某到木果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经过司法所人员详细了解,谢某系木果镇木果居委会十组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响应政府号召自力更生就近打工奔脱贫。2017年由谢某领头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木果居委会十组村民文某家修建水泥平房,双方口头约定修建第一层小工费为每平方米120元,修建第二层小工费为每平方米135元,第一层平房建好后文某支付了全额小工费。2018年2月份修建第二层,约130平米。文某应付谢某小工费18000元,打房盖当天文某预付2500元小工费,欠15500元小工费房主文某以各种理由拒付给谢某,谢某欲起诉文某讨要欠付的小工费。司法所人员告知申请法律援助应该具备的材料和要求并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
11月2日,谢某按照要求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贫困卡、案件证据材料、法律援助申请表等到木果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司法所人员严格审查,签署初审意见报请钟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目前,钟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谢某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