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讯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树立了目标、定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干部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有少数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有的庸政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需要按照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着眼于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抓住影响干部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关键症结,有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适当的待遇激励,增加广大干部获得感;在适当的情况下也需要适度的待遇激励作为职业激励的一种手段,特别是针对晋升空间较小的基层干部,适度的待遇激励更具获得感。公平的免责激励,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机制保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改革举措,对于大胆创新、积极进取的党员干部,建立一套公平精准的容错纠错机制,能够打消他们不必要的顾虑和担忧,为他们干事创业提供施展的平台。
要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四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各级党委、人事部门要把《干部考核条例》贯彻落实好,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基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