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当选陕西省纪委书记 王舸、刘曙阳等为副书

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正处级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挂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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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西安5月12日综合报道 5月11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西安举行。全会选举并经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通过,产生了新一届省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贺荣同志当选为中共陕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舸、刘曙阳、高山、卢力群为省纪委副书记。

  贺荣简历

  1962年10月生,女,汉族,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正处级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挂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3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7年5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十一届全国妇联执委,十三届省委委员,十三届省纪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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